作者:胡海明
从国家政策来看,中央培育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
201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政府投资工程应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非政府投资工程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019年3月,发改委、住建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重点培育发展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和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以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促进投资决策科学化,以全过程咨询推动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以工程建设环节为重点推进全过程咨询,在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中,鼓励建设单位委托咨询单位提供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全过程咨询服务,满足建设单位一体化服务需求,增强工程建设过程的协同性;鼓励投资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可按各专项服务酬金叠加后再增加相应统筹管理费用计取,也可按人工成本加酬金方式计取,鼓励投资者或建设单位根据咨询服务节约的投资额对咨询单位予以奖励。
从地方政策来看,部分省市明确“全咨”服务内容与要求。
2018年12月,江苏省住建厅发布《江苏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导则(试行)》,明确全过程各专业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以下组合:项目策划、工程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其他工程咨询服务如:规划咨询、投资咨询、BIM咨询、绿建咨询、工程勘察、工程检测、海绵城市设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当地政府报批报建所需要的咨询服务等涉及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等有关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根据各建设项目业主方的需求进行菜单式选择(不少于三项)。
2020年12月,深圳市住建局发布《深圳市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导则》,明确全过程工程咨询可包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勘察、设计、招标采购、造价咨询、监理、运营维护咨询以及BIM咨询等专业咨询服务;建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计费采取“1+N”叠加计费模式,“1”是指“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费”,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费等于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收费基价*收费调整系数,“N”是指项目全过程其他各专业咨询的服务费,其他各专业咨询服务费率可依据传统收费依据或市场收费惯例执行。
2020年11月,黑龙江住建厅发布《黑龙江省全过程工程咨询导则》,明确全过程工程咨询包括投资咨询、招标代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运营维护咨询及BIM咨询等专业咨询服务。
从行业政策来看,部分行业明确“全咨”服务内容与要求。
2020年4月,住建部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明确全过程工程咨询可分为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和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又可分为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工程招标采购咨询、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服务;专项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融资咨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咨询、工程造价咨询、信息技术咨询、风险管理咨询、项目后评价咨询、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工程保险咨询。
2021年7月,中国咨询协会发布《水利水电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导则》,明确水利水电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按项目阶段可分为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和运营维护咨询,水利工程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可包括流域(或区域)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水电工程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可包括河流水电规划(或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划)、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阶段全过程咨询可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工程招标采购咨询、工程监理与施工项目管理服务等;水利水电工程运营维护阶段咨询可包括组织机构设置、管理制度建立、运营维护标准、运营维护方案、人员培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运行管理咨询及其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咨询;水利水电工程专项咨询可包括项目管理、规划咨询、决策咨询、投融资咨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招标采购咨询、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工程保险咨询、运营维护咨询以及BIM咨询等;BIM咨询可包括制定BIM应用总体方案、编制BIM标准体系、BIM标准体系宣贯、BIM模型及相关数据审查、建设期BIM培训服务、施工BIM应用咨询服务、运维BIM应用咨询服务等。
2022年5月,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发布《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标准》,明确全过程工程咨询咨询人在建设项目投资决策阶段、工程建设准备阶段、工程建设阶段、项目运营维护阶段,为委托人提供涉及技术、经济、组织和管理在内的整体或局部的服务活动,包括全过程总控管理服务和单项咨询服务,其中单项咨询又包括基本咨询和专项咨询;全过程总控管理是指为实现项目预期的进度、成本、质量、效益等总体目标,咨询人通过对项目进行策划、组织、协调和控制等全过程总体统筹,运用专门的知识、技能、工具和方法,对建设项目全过程进行管理的活动;基本咨询包括项目投资决策咨询、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招标采购、工程投资造价咨询、项目运营维护咨询等;专项咨询包括不限于项目政策法律、项目产业、项目融资、项目特许经营、项目财务、项目信息、项目风险、项目绿色建筑、项目工程保险、项目资产评估、项目后评价等。
从国家政策来看,中央鼓励监理企业服务多元化。
2017年7月,住建部印发《关于促进工程监理行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意见》,明确形成以主要从事施工现场监理服务的企业为主体,以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综合性企业为骨干,各类工程监理企业分工合理、竞争有序、协调发展的行业布局,鼓励监理企业在立足施工阶段监理的基础上,向“上下游”拓展服务领域,提供项目咨询、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现场监督等多元化的“菜单式”咨询服务;对于选择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的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工程,可不再另行委托监理;鼓励支持监理企业为建设单位做好委托服务的同时,进一步拓展服务主体范围,积极为市场各方主体提供专业化服务。
2020年9月,住建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试点的通知》,明确通过开展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试点,探索工程监理服务转型方式,防范化解工程履约和质量安全风险,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提高工程监理行业服务能力。
从地方政策来看,不再强制监理的小型项目鼓励开展“全咨”服务。
2018年3月,上海市住建委明确社会投资的“小型项目”和“工业项目”中,不再强制要求进行工程监理,建设单位可以自主决策选择监理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等其它管理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建设单位实行自管模式。
2020年9月,河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管理工作的通知》,支持建设单位自主选择监理模式,鼓励建设单位选择业主方项目管理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的有关服务机构开展业主方项目管理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可不再另行委托监理。
2020年9月,成都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成都市工程监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建设单位可以委托监理或实行自管,建设单位选择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的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可不再另行委托监理。
从业务发展来看,工程监理合同额与占比明显下滑。
2021年全国建设工程监理统计公报显示,2021年工程监理企业承揽合同额12491.65亿元,与上年相比增长25.52%;其中,工程监理合同额2103.88亿元,占16.84%,与上年相比减少2.87%;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项目管理与咨询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施工及其它业务合同额10387.77亿元,占83.16%,与上年相比增长33.42%。2020年全国建设工程监理统计公报显示,2020年工程监理企业承揽合同额9951.73亿元,与上年相比增长17.07%;其中,工程监理合同额2166.02亿元,占21.77%,与上年相比增长8.98%;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项目管理与咨询服务、工程施工及其它业务合同额7785.71亿元,占78.23%,与上年相比增长19.53%。2019年全国建设工程监理统计公报显示,2019年工程监理企业承揽合同额8500.94亿元,与上年相比增长44.02%;其中,工程监理合同额1987.47亿元,占23.38%,与上年相比增长3.67%;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项目管理与咨询服务、工程施工及其它业务合同额6513.47亿元,占76.62%,与上年相比增长63.43%。工程监理取费市场化后,除电网工程等部分封闭市场外,监理市场竞争愈发激烈,取费打五折及以下现象愈发普遍,监理业务创效能力降低。
全过程工程咨询市场推进缓慢。一是国家部委、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出台的政策、标准、规范、规程等依然不完善,对全过程咨询项目的实施落地指导性依然不足。二是传统各专项咨询市场非常成熟,已形成标准化服务模式与执业准入制度,且政府只是鼓励但未强制推行“全咨”服务,建设单位短时间内难以接受“全咨”服务模式。三是传统专项咨询公司有着明显的专业特长,但基于建设工程全寿命周期的集成化管理能力明显不足,具备“全咨”服务能力的工程咨询企业数量与项目经理极其稀缺,难以满足“全咨”市场发展需要。四是有“全咨”服务需求的业主数量有限,主要是专业能力不强或管理人员不足的政府部门、制造企业等,对“全咨”服务内容需求仅限其中几项,不会覆盖“全咨”所有服务内容。
积极推进传统监理业务转型。在监理市场竞争愈发激烈、工程监理合同额占比下滑的背景下,监理企业应积极推进传统监理业务转型。一是培育全周期监理服务能力,在传统工程监理业务的基础上,强化设计过程管控与资金过程管理工作,培育设计管理与资金管理能力,拓展财务监理、设计监理等业务,为全周期项目管理奠定基础。二是培育第三方监理服务能力,在传统工程监理业务的基础上,强化质量巡检与实测实量工作,拓展第三方巡检或监理巡查等服务,建立标准化服务流程与服务模式,争取承接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试点项目,参与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相关标准制定,为传统监理业务提供新的增长极。
积极拓展多元化服务业务。在监理市场竞争愈发激烈、其它专项咨询合同额占比上升、“全咨”市场推进缓慢的背景下,监理企业以工程监理为主业,积极拓展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全周期项目管理、BIM咨询等咨询服务业务,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能力,为客户提供菜单式咨询服务(如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BIM咨询等)。
一是按照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与造价咨询服务等专项服务资信要求,加强紧缺人才引进,获取专项服务资信或资质:从外部引进招标代理业务常务负责人,从内部培养招标代理业务人才,支撑招标代理业务发展;以市场化薪酬引进全咨项目经理,从建设单位引入项目前期管理人员,从设计单位引入设计专业人才,从造价咨询单位引入造价工程师,支撑造价咨询业务与全周期项目管理业务发展;以市场化薪酬引进BIM咨询项目经理与BIM专业技术人才,支撑BIM咨询业务发展。
二是结合专项咨询服务业务发展需要,分阶段、分步骤推进组织结构调整优化:前期以招标代理中心、造价咨询中心、项目管理中心、BIM中心等管理中心(职能部门)的方式培育多元化业务,不进行独立核算且以突破市场为主,以低价中标、关系营销等方式突破多元化业务市场;中期以招标代理事业部、造价咨询事业部、项目管理事业部(BIM中心)等事业部的方式发展多元化业务,进行独立核算并进行考核兑现,推进多元化业务发展壮大;后期建立全过程咨询管理中心、成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子分公司,推进多元化业务一体化管理,为客户提供“全咨”菜单式服务。
三是结合专项咨询服务业务发展需要,推进体制机制优化:优化业务培育机制,给予多元化业务一定时间的培育期,培育期内仅考核新签合同额,不考虑营业收入与利润指标;优化营销奖励机制,提升多元化业务的奖励标准,推进多元化业务发展壮大;优化营销合作机制,与客户重要关系人建立合作关系,通过提供介绍费等方式承接多元化业务,与勘察设计单位建立合作关系,通过组建联合体拓展“全咨”业务,通过联合培养“全咨”管理人才,通过联合研发推进BIM管理能力提升;优化投资管控机制,探索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获取造价咨询、项目管理资质、业绩与人员,拓展造价咨询、项目管理等业务,快速提升“全咨”服务能力。
在监理市场竞争愈发激烈、工程监理合同额占比下滑、国家鼓励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的背景下,监理企业向全过程工程咨询转型,不能照本宣科,不可一触而就,不可半途而废,应分阶段、分步骤推进实施,积极推进传统监理业务转型,积极拓展多元化服务业务,培育“全咨”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不同组合的“菜单式”咨询服务,成为企业规模效益新的增长极,保证企业规模效益持续稳定增长,避免因传统监理业务萎缩导致经营下滑等现象。